一線污水處理廠廠長對標準的看法和共識
1、執行新標準,需要考慮深度處理技術的成熟度
“現在執行的GB18918-2002標準實際上已經比大部分發達國家的標準嚴格。在全國很多地方還沒有實行一級A標準的情況下,又前置性的推出這種排放限值,會造成很多剛剛改造完1年的污水處理廠可能又要進一步改造”,義烏市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楊春榮講到。對于這個標準,需要考慮深度處理技術的成熟度以及配套的設備與實施是否跟得上,未來改造過程中碰到的問題也需要提前考慮。
2、新標準,需要考慮電耗、藥耗、碳源的增加與污染物降低間的平衡
征求意見稿的限值提高很多,以現在成熟的水處理技術也能達到,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大量的電耗、藥耗及碳源的增加。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七格污水處理廠廠長嚴國奇提到,“污水處理廠在從一級B提標到一級A過程中,我們已經切身感受到了能耗和藥耗的大量增加”。新增加的能耗和藥耗也是對碳排放的貢獻,而碳排放的增加與最終污染物的減少之前的平衡在制定新標準時需要考慮。
3、對征求意見稿中一些指標項次限值的意見與建議
糞大腸菌群:建議刪除,或從寬規定
征求意見稿中要求出水糞大腸菌群限值為1000個/L,這比自然水體(20000個/L)及自來水廠的要求均要低,而糞大腸菌群進入自然水體會快速繁殖,對其控制值得商榷。同時,多個廠長反映,考核指標中雖明確指出以24小時混合樣作為監測水樣,但目前考核采樣仍以瞬時樣為主,取完樣之后可能要過一天才能監測。“污水處理廠在投加次氯酸鈉和氯之后糞大腸菌群瞬時已經達標了,但是經過一天的分裂繁殖可能又超標了,監測的水樣取樣方式和保存方式都值得研究”,義烏市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周建新提到。同時,建議根據污水處理廠出水的去處制定消毒控制指標。
COD:由50 mg/L降為30 mg/L值得考慮
水體富營養化的影響指標主要為氮、磷等,需要對TN、TP、BOD5等進行控制,但COD指標由50mg/L降為30mg/L需要考慮。對于污水處理來說,一是污水廠出來的COD由于可生物降解的COD已經去除,因此排放到河道中的COD對溶解氧影響不大;二是“脫氮時需要增加碳源,加碳源會導致COD升高,TN和COD同時控制也是個矛盾”,中持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運行主管鮑資茂講到。
SS:由10 mg/L降為5 mg/L,檢測難度大
出水SS指標小于10 mg/L一般很難檢測出來,降到5 mg/L檢測更難。在實際經驗中發現,SS檢測取樣100ml誤差會很大,取樣300-500ml誤差較小。在實際化驗時,SS指標為5 mg/L,“化驗員可能手一抖,就超標了”。
重金屬:市政污水處理廠沒有去除能力
多個污水廠廠長反映,市政污水處理廠一般采用生化處理方法,對于重金屬基本沒有去除能力。增加重金屬指標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執行。
選擇性控制指標:指標項次多,且污水處理廠實際沒有去除能力
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城鎮污水處理廠應每年至少一次對表2中列出的所有項目進行采樣監測,檢測出的項目均納入選擇控制項目。表2中選擇性控制指標82項,項目多,檢測費用昂貴,同時,即使檢測出,市政污水處理廠的活性污泥法對這些指標也無法控制。
4、檢測方法與考核或督查中實際做法沖突
對于監測方法,征求意見稿以及之前的要求均為“取樣頻率為至少每2h 一次,取24h 混合樣,以日均值計”。多個污水廠廠長反映,在實際考核或督查中,基本均是瞬時取樣,并以此為標準。執行與方法的不一致也讓污水處理廠“有苦說不出”。
專家觀點
清華大學施漢昌教授
第一,COD從50mg/L降到30mg/L有沒有必要? 其實現在污水處理對總氮、總磷、COD、BOD5、SS都已經制定了較嚴格的標準,除了這些指標,還有沒有后續我們需要監控的新指標?從我們人類生活來說,再往下找污染指標的話,一類是抗生素,一類就是內分泌干擾物。現在打針吃藥,以及豬牛羊乳品里都有抗生素,這些東西都會通過人體排放匯到污水里。這些指標在不久的將來也將會逐漸成為污水處理的限制指標。COD從100mg/L降到80mg/L,再降到60mg/L甚至更低,實際上COD越低, 剩下的東西往往是有環境風險、不易降解的物質,所以這就是導致新標準要把COD再往下降的原因。
第二,是糞大腸菌群指標有沒有必要?最初污水處理里出現糞大腸菌群是作為一個代表來考慮的,它代表人類腸道細菌或病毒對水的感染。但全部測定各種細菌非常困難,所以就選擇糞大腸菌群這個代表作為限制值。像飲用水限值現在是0個/L,之前還有一個小于3個/L的標準,它實際上代表水體里這些容易讓人得腸道疾病的微生物減少了多少,所以它是個代表,控制的并不僅僅就是糞大腸菌群。為什么選糞大腸菌群呢?因為它對人體影響相對比較小,同時對實驗室要求低,如果選擇其他的菌,要好幾層防護才能去做。糞大腸菌群這個指標是代表人的糞便污染對水影響的程度。
江南大學李激教授目前總砷的測定,標準里的方法非常復雜,實際監測中基本上不用;另外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環保部標準所已經很久沒有生產標準樣了,這些問題也都值得商榷。關于因地制宜來制定標準,實操難度很大,我個人也比較擔心標準就按照這個來實施。
江蘇?。ㄒ伺d)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陳珺總工
污水處理的排放標準涉及到技術性能、標準限值、采樣方法、評價方法,而這些又是互相相關。COD作為衡量有機污染物去除的一個重要指標,其對環境的污染在100年前活性污泥工藝發明之后已經得到了解決,沒有必要再對其進行過分的苛刻,除非出于水的回用等其他目的。氮、磷污染物總體來說需要進一步嚴格,尤其是在敏感水體的地區。今天我們應該考慮的是新興污染物,這是今天的挑戰,而不是對COD的過分追求。
如何才算達標?這實際上涉及到一個評價方法的事情,是采用年均值,還是月均值,還是每個水樣都達標,還是一定比例的水樣都達標,這牽涉到技術的性能、不同國家管理環境問題的思維,比如歐盟要求10萬人口當量以上的污水廠總氮年均值小于10mg/L,用的是混合樣。而德國、奧地利等國家用的是瞬時樣,總無機氮小于13mg/L,但規定5個連續的水樣中容許有1個超標,超標的幅度需小于100%的限值。因此,國家排放標準的制定應基于國情、歷史、環境、技術等綜合考慮。很多廠長都提到了糞大腸菌群,這個指標在加拿大也測,但是是用幾何平均值,而非算術平均值??傊?,標準制定是很復雜的一件事,來自基層最真實的聲音的確是制定標準時需要考慮的。
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總工程師鄭興燦任何環境問題都是和經濟相關的。設計達到什么樣的排放水平,就得有什么樣的投入。
其次,出水中不可生物降解的COD,如果是天然物質的話,不會造成水體的黑臭。因此,如果把COD要求強制的達到20mg/L這樣的水平,尤其在未來污水進水的濃度越來越高的情況下,這樣的高標準屬于勞民傷財。
我認為對我們現在的污水處理技術來講,有一個指標更為關鍵,即氨氮指標,這和黑臭富營養化等直接相關。而且,如果出水的氨氮指標能低于1mg/L升的話,相關的COD、BOD都會達到相應要求。
在總磷、總氮指標方面,我跟國內相當一部分專家的觀點有些不一樣。我認為,如果目標是控制藻類的生長和富營養化,那么必須重視氮磷之間的比例關系。而總氮再低,如果總磷沒有變化,那么也解決不了問題。
從這個角度,從對水體的富營養化控制來講,總磷是第一位的,氨氮是第二位,總氮指標是第三,控制了這三個指標,污水排放的常規指標就控制住了。
碧水源文劍平董事長
代表性觀點——強化排放標準要與水環境質量標準銜接,并直接將黑臭水體歸咎于污水廠!—“依據現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水處理廠處理過后,所排水的標準是一級A?!阿耦惖舰躅愂撬Y源,越過了Ⅴ類就不是水資源,一級A是劣Ⅴ類水,就是能夠產生污染的液體。換句話說,在現行國標下,對我國水環境負荷超載的流域和地區,污水處理廠建在哪里,排污就在哪里,哪里就會形成黑臭水體?!?/span>
中國水網近期刊載的《財經國家周刊》對文劍平觀點的系列報道:“支持者大多為有自主研發膜技術實力的企業。反對者則集中于采用傳統技術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單位,對他們而言,“達標排放”的思想根深蒂固,不能從保護水環境的角度思考問題;業內部分水務投資和運營企業,或由于自身缺乏創新技術,或因長期引進國外技術,不去創新,對當下的創新技術缺乏深入了解,總是以采用新技術一定會增加投資成本、不符合中國國情為由反對”。
中國環科院夏青原副院長、總工程師夏老認為,提高排放標準不是治本之策!“正確的排放標準一定是處在水污染治理的大系統決策中,反映國家技術經濟可行性,促進多種環境管理手段并用。必須反對任意加嚴排放標準限值,搞一個特別限值去搶占環評、規劃、特別是排污許可證的執法空間;更反對用特別加嚴的“一刀切”國家標準去否定地方標準和排污許可證精細化管理的必要性。留給排放標準的任務最重要的是研究各類污染物最佳處理實用技術和可行技術是什么,并針對國家治污方略提出不同的治污達標基本水平作為底線。不是關在屋子里編標準,而是認真的請教各工業行業、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專家,研究適用于中國污水無害化、資源化、能源化的技術”。